客家人结婚习俗
新娘出嫁后第三天,娘家要设宴席请女儿、女婿。女儿以客人身份回娘家,可坐首席,宴后当众脱去红衫,改穿普通新衣裳。这天不能在娘家住宿,无论远近都要赶回夫家,有的乡间,娘家过几天邀一些亲戚(妇女)至女儿家中做客;有的结婚满月时,做母亲的请女儿回家做满月酒。男女亲家各择定日期,设盛宴互相请酒,谓之“上门”。这些喜庆的余音,可以加强两家之间的往来。
结婚宴请宾客,俗称“喜酒”,礼节甚为隆重,尤其过去娶亲更甚。婚宴设于厅堂,桌位分尊卑。左上为首席,右为次,上坐老人,下陪客。宾客按尊卑、远近、长幼入席,外戚尊,本族插。主要宾客,新郎须一一到他面前恭请并带到规定的席位,奉献碗筷。嫁女宴席则由新娘家长礼请宾客。新郎和新娘的母舅为上宾,坐首桌首席。女方来到男家的客人叫“大客”,他们来了,要在门前放鞭炮迎接,他们未到席,不能开宴。新郎要在母舅的首桌执壶,斟酒从母舅开始。农村娶亲可以不请客,而嫁女不请则会被亲友责怪,因为男家送了大量的鸡酒鱼肉给女家。喜宴除供给客人饮食外,都要让客人带点回家,让家里人分享,甚至让邻居分享,所以过去城里请酒要大盘大碗,让客人带些回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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